小皮的父親正在給女兒戴假肢。 2007年,小皮出車禍飛蘭州治療,遭拒延誤治療右腿截肢。

  前日,兩名深圳殘疾人士欲搭深航班機從北京飛深圳時,深航一經理以“飛機遇險的時候,殘疾人無法撤離”為由勸其改簽其他航班。 經協調,深航拿出一份免責條款,“如果出了事故,深航不承擔責任。”殘疾人簽字後登機。

  昨日,深圳航空公司有關人士表示,旅客在買機票時告知殘疾人身份,乘務組無法提前做準備。 公司有規定,完全沒有行走能力的旅客目前不提供乘運服務,但遇特殊情況可溝通。

  換登機牌時被勸改簽

  深圳市民劉敬文說,前日中午,他與兩位殘疾人士鄭衛寧、劉海軍前往首都機場深航櫃檯辦理登記手續。

  在櫃檯前,劉敬文被一名工作人員詢問,兩位殘疾人士是否完全無法行走,“鄭衛寧完全不能長時間行走,劉海軍完全沒有行走能力。”

  隨後工作人員稱需要請示。 劉敬文隨後得到的答復是,根據深航規定,一步都不能行走的話,無法搭乘飛機,並勸其改簽其他航班。

  劉敬文遂找到深航值班經理。 值班經理了解情況後稱,如出事故,完全無行走能力者無法及時離開客艙。 雙方理論無果後,值班經理離開,“我把行李和輪椅扔到櫃檯裡,櫃檯玻璃被砸碎了。”

  簽免責聲明後方登機

  劉敬文說,經協調,深航拿出一份免責條款,“大意是說,如果出了事故,深航不承擔責任。”鄭衛寧和劉海軍簽字後,方乘機離開。

  “我們坐過這麼多次飛機,第一次聽說這種規定。”趙衛寧說。 昨日,劉敬文發微博表示,希望深航修改對殘疾人登機的相關規定並道歉。

  深航稱出於安全考慮

  昨日,深航人士表示,根據民航局規定,殘疾人士搭乘飛機應符合航空公司規定。 根據深航規定,“他們購票時應該首先聲明自己身體狀況,我們才能做準備工作。”該人士稱,根據深航規定,737機型最多只能乘載2名殘疾旅客,而當事飛機頭等艙已經有1名殘疾旅客。

  該人士說,像鄭衛寧這類具有一定行動能力的殘疾人士,應在乘機前36小時提出申請。 “而完全無行走能力的旅客,我們目前保障不了。”該人士說,如果非要搭乘,應簽訂免責條約。

  該人士表示,深航規定不為完全無行走能力的乘客提供服務,“這(規定)結合了我們自身的服務能力,是出於安全考慮的,絕對不是歧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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