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國兩會前夕,溫家寶與網友在線交流時表示,“你們(房地產商)的身上也應該流著道德的血液。”全國政協委員、廣州星河灣地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長黃文仔則認為,“我覺得我們身上流著的都是道德的血液”。他說,很多開發商也關心社會,也愛自己的國家和民族。(3月2日《南方日報》)

 

    關于“道德血液”的爭執,是個見仁見智的話題。溫總理說開發商身上要流著“道德的血液”,不少論者覺得這話其情可鑒、效果卻似乎對牛彈琴:一者,開發商不是福利院院長,他要賺錢、要追求最大化的利潤;二者,房地產市場基本算是個自由競爭市場,那麼,價值規律才是紓解症結的圭皋,不能只講“道德優先律”。

 

    那麼,與開發商談道德果真是不解風情或者對牛彈琴嗎?弄清這個問題,首先得明白溫總理與開發商喊話的“道德”究竟指的是什麼。黃文仔委員認為,“我覺得我們身上流著的都是道德的血液”,他舉例說,很多開發商也關心社會,也愛自己的國家和民族。這樣的回應,基本算是答非所問。道理很簡單,社會對開發商的道德要求,是底線的“商業道德”。換句話說,沒人覺得要開發商講道德就是逼著他們降價、逼著他們把房子送給“天下寒士”,而是要恪守起碼的“商業道德”:譬如不搞短斤缺兩,不能一會兒“樓歪歪”、一會兒“樓脆脆”;譬如不玩潛規則,不能在腐敗窩案的背後總牽連出開發商的魅影;譬如要誠實守信,不能一邊囤地、一邊種草,不能捂盤惜售、虛假銷售;譬如要遵紀守法,不能為了強拆與黑社會合謀……

 

    一個商業社會,與道德搞二元對立是可怕的,更可怕的是將公眾合理的道德期待“誤會”成輿論的道德綁架。經濟學之父斯密寫過兩本書,一本是《國富論》,另一本是《道德情操論》。其實就理論性和實用性來說,也許後者更適合用來調整轉型期的各種利益關係和博弈格局。

 

    與開發商談道德,絕不是指望他們放下屠刀立地成佛,更多的還是兩點期待:一者,力促成熟、健康的房地產市場遊戲規則的形成,這也是保證開發商不至于淪為“暴發戶”的根本;二者,提醒職能部門嚴防開發商在賣方市場的背景下,濫用影響力,肆意踐踏道德。

 

    不管怎麼說,我們既要對開發商講法律、講政策、將原則,也要對開發商講道德,因為道德是任何社會得以維係的根本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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