將酒店項目分割成一套一套的住宅,冠以“酒店公寓”來出售,這種方式將被禁止。昨天市住建委、市發改委、市規劃委、市國土局聯合發布《關於加強酒店類項目銷售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》,從下月1日起實施。其中明確,在本月31日後簽訂土地出讓合同的酒店項目,一律禁止分層、分單元銷售。

  酒店類公寓產權僅為40年

據介紹,酒店類房地產開發項目包括賓館、度假村等。由於近年來北京住宅項目銷售的升溫和房價的持續上升,個別酒店類項目擅自變更規劃和土地性質,將酒店用房設計為住宅,進行分套(單元)銷售。打著“酒店式公寓”、“精裝小戶型”、“LOFT”等旗號,作為住宅銷售。

“另一方面,這種'住宅'無法保障購房人合法權益,無法按照住宅的標準繳納契稅,物業費、水電費。購房者買了這種'住宅'後,無法實現住房的土地使用年限以及配套建設指標。”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說。據了解,住宅的最高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,而酒店類則只有40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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