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來媒體報導“廣州越華路多次開挖”,引發各界熱議。市政協委員韓志鵬昨日提出“越華路事件應問責”。到底問責誰?問責什麼?韓志鵬認為,如果工作中存在失職或監管不力,與道路開挖事件有直接關係的建設、規劃等部門,均可被問責。而道路開挖審批權匆匆下放到區裡,條件是否成熟?
官方答复難圓其說
對有關部門就“越華路屢屢開挖”的解釋,韓志鵬表示難以接受。
韓志鵬表示,越秀區建設和水務局稱越華路反復更換的新地磚,都由開挖單位出錢。這些錢是哪裡來的,難道開挖單位的錢就不是社會財富?據稱,因為道路地下管線是水平鋪設的,故難以同時開挖施工。對此,韓志鵬表示理解。但認為,越華路不能在一次開挖後、所有管線單位同時或依次連續施工,這跟建設部門沒有管理、統籌、協調好管線單位的施工有關。
越秀區建設部門稱,越華路使用的廣場磚很薄、易碎,貼的時候用水泥凝結的,開挖時就作廢了。韓志鵬說,明知廣場磚很薄、易碎,一開挖就作廢,為什麼越華路五次更換地磚都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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